长春市中医院电梯维保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我院长春市曙光路463号(平阳街与曙光路交汇)长春市中医院分院4台电梯维保工作已到期,所使用电梯分别为广东菱王电梯有限公司1350公斤3层3站3门 1台5层5站5门 1台住友富士电梯有限公司1350公斤3层3站3门 1台 以上三台维保期限均为一年,货梯2层2站2门 维保期为半年。现统一进行电梯维修保养工作。
一、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长春市中医院长春市曙光路463号(平阳街与曙光路交汇)院电梯维保服务项目
(二)服务需求:对院内 4 台电梯进行维保,
(三)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的合格标准。
(四)采购形式:院内招标采购
(五)采购最高限额:2.7万元。
(六)服务地点:长春市曙光路463号(平阳街与曙光路交汇)
(柒)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关专业评估资质。
2.评估人具有相关资信证书;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三、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长春市中医院总部四楼会议室
四、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
五、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方式:
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台北大街19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