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中医院床位智能化及网络建设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采购公告
为确保长春市中医院床位智能化及网络建设项目全程过规范、高效推进,保障项目前期策划、勘察设计、招标采购、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等各环节有序衔接,切实提升项目建设质量及投资效益,我院现对该项目全过程管理服务进行公开采购。
一、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长春市中医院床位智能化及网络建设项目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
(二)服务需求:提供项目的全过程管理服务,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项目咨询设计服务:出具项目《初步设计方案》;
2.项目监理服务:项目实施及验收过程监理;
3.项目造价服务:最高投标限价编制。
(三)合同履行期限:
1.项目咨询设计服务:合同签订后10日内;
2.项目监理服务: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止;
3.项目造价服务:合同签订后10日内。
(四)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的合格标准。
(五)采购最高限额:2.5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采购项目的能力;
2.具备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资信证书;
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团队须至少具备1名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和1名软件工程造价师;
4.投标人须具备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服务标准乙级及以上贯标证书;
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三、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8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长春市中医院总部四楼会议室
四、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方式:18004403344
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台北大街19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