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中医院东部消防维保服务询价公告
东部消防维保即将到期,为全面保障消防设施的安全稳定工作,更有效的对消防设施进行维修保养,确保院内消防设施正常使用,对东部消防设施进行维保服务进行院内询价,预算价2.3万元,维保期一年。
一、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东部消防维保服务
(二)服务需求:对消防系统及设施进行维修保养及消防设施的年度的定期检测,确保院内消防系统及设施的正常使用。
(三)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的合格标准。
(四)采购形式:院内询价采购
(五)询价采购最高限额:2.3万元。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报价人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所属行业的专业资质。
3.报价人须按《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截止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拒绝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报价人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1 月 9 日 15 时30分(北京时间);
2.提交报价文件地点:东部一楼后勤办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方式:0431-84921287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和顺三条1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