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中医院召开关于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工作会议
2018年11月29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召开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回头看”工作部署会,对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回头看”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11月30日,吉林省医疗保障局印发吉医保办【2018】1号《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自查工作回头看实施方案》。
我院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秩序,严厉打击骗取医保、农合基金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基金安全,维护参保人合法权益,特此召开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工作会议。会议中我院成立了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保科,张雷任办公室主任。由领导小组统一负责本项工作,督查工作进度,落实工作安排。
▲长春市中医院党委书记、院长 孙良金
会议中我院确定了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工作的整治内容和整改工作各阶段的工作安排:
(一)通过虚假宣传及通过降低参保人起付标准或个人负担比例等方式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等行为。
(二)人证不符、恶意挂床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或变造医疗文书、票据等材料的行为。
(三)协助参保人员开具药品用于变现,从而套取医保、农合基金等不法行为。
(四)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行为。
(五)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行为。
(六)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套用项目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
(七)不合理诊疗和其他违法违规及欺诈骗保等行为。
(八)重点检查一些特殊治疗项目及辅助用药。
(九)门诊各科室做好门诊患者代划卡登记,杜绝冒名开药、冒名检查、一人多卡开药。
▲长春市中医院副院长 杨启光
(十)整改期间各阶段的工作安排:
整改工作第一阶段(2018年12月6日至2018年12月13日):各科室要立即开展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于2018年12月13日上交《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工作自检自查整改报告》。
整改工作第二阶段(2018年12月14日至2019年1月14日):我院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绝不姑息。
整改工作第三阶段(2019年1月15日至2019年1月30日):完成我院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工作总结工作,保持专项治理成果,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使用。
通过本次会议,我院决定对继续违规操作,顶风违法违纪的,一经查出绝不姑息,不仅要查处直接责任者,还要追究其科室领导责任,确保专项工作取得实效,保障医保基金安全合理的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