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委员会一行到长春市中医院调研
2月16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曹振冬、副主任委员李静、办公室主任王德汇、司法监督处处长李本有、司法监督处三级调研员刘冬艳一行到长春市中医院调研指导工作。长春市中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石贵军,副院长钱锐、曹亚丽,纪委书记王妍等人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在医院治未病中心、浸制标本室、中药实训室等地开展实地督导调研过程中,充分肯定了医院开展中医药工作取得的成绩,并对医院将现代科技创新诊查技术与传统中医理论结合成果应用于临床实践,以发挥中医最大优势服务于春城百姓的做法赞不绝口。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石贵军院长就近年来医院的运行现状、基础建设、中医特色治疗开展及医院运营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汇报。此外,石贵军院长表示,对于本次调研指导的各位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和欢迎。作为省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委员会的一员,他将发挥专业领域独特优势作用,履行个人职能,长春市中医院也将发扬成绩、深化改革创新,也希望通过借助委员会相关社会职能协调解决中医药药品管理条例,为促进公众健康、建设健康长春提供相关保障。
曹振冬主委听取汇报后表示,省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委员会除了协助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原有司法职责,统筹立法和监督工作,精准发挥职能解决法治建设难题外,还需要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在监督司法实践、解决社会治理突出问题提供法治保障。此次调研主要走访代表委员并对委员会工作情况予以介绍,希望通过本次走访深入了解代表委员所在单位实际需求,在石贵军院长协助委员会履行对公检法机构的立法和监督工作的同时,为后续长春市中医院开展工作、促进吉林省中医药协调发展、解决实际问题提供渠道和法律保障。